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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陕西女保姆的“自白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BBS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20

    不穿紧身衣裙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不能与异性成、青年人同居一室……近日,陕西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对保姆等家政服务人员的行为准则做出严格要求。(《三秦都市报》10月16日) 

 我今年24岁,是一个陕西女保姆。10月16日,无意中看到这条新闻,看完后心里发凉:我知道,作为一个保姆,从今天开始我就要失业了。 

  不穿过于暴露的服装没有什么问题,因为我的衣服款式本来就不时髦。但我喜欢穿紧身牛仔裤,还喜欢化妆,因为我也是年轻的女性,跟其他同龄的女孩子一样爱美。我非常疑惑,想了半天也没弄明白,穿穿紧身衣裙、化化妆,就是衣着不整?请问,这到底是哪门子逻辑?。 

 还有,“不要与异性成、青年人同居一室”,请原谅我也做不到。这人世间只有两种性别,一种是男,一种是女,而保姆的雇主自然都是成年的男性或者女性,你说同在一个屋檐下,我怎么能做到不跟雇主“同处一室”?网上有人说,这是在保护我们保姆不受一些“色狼雇主”的性骚扰,可在我看来,这不仅霸道地侵犯了公民权利,还将所有雇主都视为了不道德的“假想敌”。 

 更让我接受不了的是这样一条:“在离开消费者家庭时,要主动展示自己的包裹,以表尊重。”我虽然是一个保姆,但我也有自己的人格尊严,我的工作虽然“简单”,但我的人格不比谁低。凭什么让保姆“主动展示自己的包裹给雇主看”?这不是把我们当成贼来防吗?这样,倒是尊重了雇主了,可保姆呢?难道不需要受到起码的尊重? 

 请恕我直言,如此“保姆守则”中苛刻的条条款款,不要说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家政从业者,即便是古代的“仆役”也没有受到这般“要求”。既然如此,只有离开家政行业,从此不再干保姆。写到这里,有一个同乡约我去南方打工,我决定去了。我相信,那里应该不会不允许我穿一条紧身的牛仔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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